都蘭山中野書(73)——竹。上篇
做了一輩子動腦不動手的人,從根本處質疑自己的信念教養和生活哲學,當然就得從「凡事動手」開始反省、懺悔、實踐。
需要竹子做花架,讓橘紅色的凌霄花爬滿白牆。
「哪裡可以買竹子?」
「我們台東沒有人在買竹子的啦。」他說。
這有點暗暗自豪的意思了。就像家裡堆滿古董的大戶人家說,「哎呀,我們家餵狗的碗都是宋瓷。」
「不買,竹子怎麼來?」
「山上路邊到處都是竹子啊,」他笑眯眯地,「需要就去砍。」
我被都市套牢的腦子馬上產生的聯想是:老兄,你要我做什麼?國有財產署的地,可以隨便進去嗎?林務局的山林、水保局的坡地、水利署的河灘,可以「需要就去砍」嗎?
「竹子可以用手鋸嗎?還是要用開山刀砍?」
「手鋸可以。」
我反正沒有開山刀。
找到地主鄰居,他的地上有竹。帶著鋸子上路。
用手鋸鋸竹子,原來鋸到一半竹身就會裂開,然後整株往下倒,要閃得快。心裡發毛的是,青竹身上是不是貼著濕潤滑溜的青竹絲....
砍下的竹子大概六、七米長,車身不到兩米,怎麼帶回家?